一、评选条件
(一)红旗团委、先进团委、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团委、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委、团组织建设先进团委、社团活动先进团委、学风建设先进团委评选条件: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,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;
2.有良好的学风、考风,能够多开展与学习有关的团内活动;
3.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积极倡导和遵守学校学生文明规范,团员青年精神风貌好;4.在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中,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,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;
5.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,能够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核心作用,真正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;
6.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项目招标工作,热心团内事务,各项工作积极主动、有开拓性和创造性。
(二)共青团工作创新奖评选条件:
1.开展团的动作须紧跟时代的步伐,充分体现共青团工作创新的精神,在校园内有一定的影响力,参与广泛,形式新颖,有很好的实效性;
2.形式可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创新、组织建设创新、机制建设创新、校园文化活动内容及方式创新等。
(三)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:
1.社团成立两年以上,组织机构健全,有固定活动成员,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与社团活动;
2.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指导,为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成长成才服务;
3.在校园内具有广泛影响,开展的理论或实践活动能够充分体现时代特色,紧密围绕学生所关注的社会热点,引导学生奋发向上,健康成长。
(四)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件:
1.十佳团支部必须在本学年当选的先进团支部中产生;
2.支部学习风气浓厚,班风正,团员青年思想活跃,积极要求进步,无考试违纪行为;
3.团结支部青年,真诚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,集体荣誉感强;
4.支部内部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,活动有思想,有内容,工作有方法,有创新;5.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团委及校团委的各项工作及校园文化活动,表现突出。
(五)十佳团员评选条件:
1.十佳团员必须在本学年当选的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中产生;
2.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主动参与政治学习活动,思想活跃,有创新意识;
3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;
4.在某一领域或范围内成绩突出、作出一定贡献,在同学中有广泛影响力。
(六)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:
1.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,结合团支部实际,开展丰富多样的政治学习和理论研讨活动,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水平;
2.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投身志愿者活动,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方便群众生活,创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,切实地为社会、为人民做出团员青年应有的贡献;
3.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校园文化体育活动,热心为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,具有一定的凝聚力;开展遵章守纪教育,无违纪行为;
4.按时足额收缴团费,不拖欠;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。
(七)青年教师之星评选条件:
1.爱党爱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,为人师表,遵纪守法,团结协作,务实进取;
2.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,年龄35周岁及以下(如工作实绩突出,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),教龄3年以上,受学生好评并有优秀科研成果的青年教师;
3.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,能积极主动参与本专业教学科研团队的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;
4.特别优秀、有一定贡献的教辅人员也可参评此奖项。
5.人选在各学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。
(八)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:
1.热爱党,热爱祖国,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,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;
2.关心团的建设,思想活跃,有开拓创新意识,有勤奋忘我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;顾全大局,甘于奉献;带动团员青年为支部的工作做出较大贡献;
3.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思想觉悟,热爱班级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团结同学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;
4.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无考试违纪行为。
(九)优秀团员评选条件:
1.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,思想积极要求进步;
2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团员意识强;关心和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作风正派;
3.严格遵守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的有关规定,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走在一般同学前列,支持和协助支部同学做好班级各项工作;
4.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,无考试违纪行为。
(十)校园文化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
1.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、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工作;
2.热心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,并在同学中有一定的感召力。
二、名额分配
1.先进团支部评选按学生团支部数20%的比例规定;
2.优秀团干部评选按学生人数2%的比例规定;
3.优秀团员评选按学生人数4%的比例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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